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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

  • 作者:溜达的猫猫
  • 类型:浪漫青春
  • 更新时间:2022-07-25 20:09:09
  • 章节字数:19622字

高中时代,绾绾觉得好快,在各种习题册、书本里打转,政治书、历史书翻了不下十遍。因为文理分科,也与那个男孩子在不同的班级,散在不同的楼层。他也知道她喜欢他,但是没有感觉的事情,总归是不能勉强的。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走着。她也从那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成长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泛舟而上

怀揣录取通知书,带着行李箱,绾绾从父亲的摩托车后座下车,再坐上渡船、大巴车、绿皮火车……一路北上,她长舒一口气,终于离开了那个让她压抑、厌倦的小村子。她只是依稀记得一夜之间没有了妈妈和两个小哥哥,身边年长的人甚至说她命硬,克死了亲人,甚至到后来,纷纷劝说李光年不要送她去读书,读得越多,跑得越远。从小到大,总是听着这些话,让她生出许多厌憎的情绪。

青春期就在这样的摇摆中度过了。爸爸虽然爱喝酒,不怎么管家,也不管她,但还算靠谱的是知道送女儿去念书,也许是那些浓情蜜意的日子里,妻子常常念叨的,要把孩子们都送出大山。要知道,90年代,偏远农村的很多家庭认为女儿长大了是别人家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怎么可能舍得花钱送去念书呢,早早就让辍学在家洗衣做饭,带管弟妹,到了年龄,就收拾收拾嫁出去了。

“这种事我们怎么会骗你!你爸爸肝硬化走的。”大伯母在电话那头喊到。

在外读书的这几年,她只是到了过年的时候才回去,过完年,又回学校。在家和在学校一样的冷清,不,学校人还要多一些。即便是过年,爸爸也是在外的,他肝不好,她却不知道,只是觉得他消瘦得厉害,一米八的个子,却100斤左右。

光脚踩在泥沙上,让沙子随着河水漫过脚背,摩擦着,滑滑的,凉凉的。14岁的少女就这样盯着眼前的流水,思绪万千,想着那些人、那些事。许久,她提起鞋子往回走,河坝里布满了黄色的野菊花,香气淡淡的,但由于数量过于庞大,也让人有些沉闷。绾绾举起手中的木棍,挥舞而去,幻想着自己是一个女侠,漫步花丛,披荆斩棘。转眼看着满地的落花,她的心又疼了,她不该把情绪发泄到这些无辜的小花花身上啊。于是她又俯下身,一朵一朵的捡起来,把它们洒落到河水里,进行了一个葬花仪式。

推开门,爸爸李光年没在家。狭窄的两间屋子,连个厕所都没有,只在旁边搭了个塑料棚,每到洗澡的时候,绾绾都有些害怕,提着大半桶水,侧着身子在棚里擦洗,三五分钟就搞定。

村里其他人唏嘘不已,李光年家处在村子通外的大道上,来往人流量大,他开着小卖部,经营着牌桌子,空闲时间还骑摩的载客。媳妇人漂亮又和气,总是睁着一双大眼睛温温柔柔的笑,惹得村里的男人没事就爱往他家的小卖部跑。李光年一米八的个子,别人只能羡慕他家,歪主意是不敢打的。眼看着人家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又生了一个乖巧的女儿,村里的男人们只得喝二两烧酒,感叹时运不济,回家把自家老婆挑骨头捡刺的骂一通,末了,该用还是用。

如今,李光年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腿旁边耷拉着五岁的小女儿绾绾,两眼迷茫地看着眼前已被冲垮的房屋,从淤泥里扒拉出来的媳妇和儿子,那辆每天擦洗的摩托车已经布满淤泥,那台村里人羡慕不已的电视屏幕已被砸碎,还有熙熙攘攘来帮忙的、看热闹的、掉眼泪的人群,他没有流泪、也没有说话,仿佛一夜之间就成了哑巴。村里人都知道,这场洪水让李光年垮了。李光年一夜之间从村里人羡慕的对象,成了别人的谈资。

绾绾一个人收拾了几件衣服,踏上了归程。同寝室的同学塞了几百块钱给她,她鞠了个躬,摆了摆手,没收。

到家的时候,亲戚们已经帮忙换好了黑色的寿衣和尖头的寿鞋,李光年就那么静静地躺在漆黑的棺材里,眼睛却还睁着。大伯说:“去给你爸抹一把脸吧,让他安心去。”绾绾走上前,伸出右手,轻轻抹了一下他的眼睛,李光年眼皮耷拉下来,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唢呐声声响,道士在念着听不懂的经文,绾绾跪在棺材前,思绪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大伯母上前,扶着她的肩说:“绾绾,要哭哭,流点眼泪才好。”听了大伯母的话,绾绾开始酝酿情绪,门槛外还有那么多披麻戴孝的亲戚看着。想到人生来是一人、走时也是一人,不禁悲凉起来,她的眼泪跟着吧嗒。她也听到门外的人在说:“她也是会哭的……”

唢呐吹了一遍,经也念了一遍,休整时间,大伯和几个叔叔上前,打开一个盒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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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是一沓钱和一个手机,大伯娘告诉绾绾:“这里有一万一千块钱,是你爸爸留给你的。你爸爸的摩托车给你幺叔,你家的地说的我们给种着,你回来,有口吃的。丧事上收的礼钱,拿来办事。”绾绾轻声说:“好”。

第二天清晨四点,绾绾端着灵牌在前走着,后边是村里的壮年抬着厚重的实木棺材。小乡村的人,还是习惯土葬,许多上了年纪的人早早就给自己准备好了棺材,讲究一点的老人还会给自己的棺材刷几层桐油。李光年走得太急,棺材都还是湿木,死重死重的。抬棺的汉子们汗流浃背,边抬边喊着号子,也不因为这是“独户”就欺负了去。绾绾三步一磕头,一边跪的是死去的李光年,一边跪的是这些不图报酬的抬棺人。

墓坑在前一天已经挖好了,还是请人算过的,十里八乡有名的“红八字”说这个位置旺后人,后辈人肯定能够升官发财。其实这也就是李光年父辈的老屋遗址。众人把李光年连同棺材放进坑里,开始用土回填。绾绾跪在墓地正前方,静静地看着新鲜的泥土混带着草叶上的露珠一点点的淹没棺椁。鞭炮声声响起,纸钱在火花中燃尽,仪式在完成中结束。绾绾不禁想到,人啊,一辈子临到了头,也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矮矮的土堆罢了。有无后人、后人记得与否,也根本不重要了。

简单的十来桌酒席,是绾绾对李光年最后的记忆。饭罢、曲终、人散。家里已没了什么、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绾绾锁上门,钥匙给了大伯,收拾了来时的几件行李,走向了去往学校的路。

逐梦晨曦

在学校的最后两个月,绾绾找了两份工作,一份家教,一份餐厅服务员。她还求了宿管阿姨,让她住到开学。身上有李光年留给她的11000元钱,加上自己以前攒的,有两万多一点。绾绾细细盘算了一下,读研是公费的,加上奖学金、助学金等,是没有问题的,她放心了,她一直把吃饭这件事看得很重,不愿意浪费一粒粮食,更不愿意过饿肚子的日子。

9月到了,绾绾收拾打包了行李,寄往新的学校。一身轻松的踏上了新的一段旅程。宋广川也在老家顺利找到了工作,他践行着自己的诺言,每个月给绾绾转来1000元钱。绾绾想着,有个这样的男生惦念着、陪伴着,也是一种心有所归吧。研二的国庆节,绾绾跟着男生去了他家,他父母都是很好的人,他妈妈炖的鸡汤,总是会提前给绾绾盛上一碗,里面必定有鸡腿和鸡翅。

日子不咸不淡的处着,宋广川两年如一日的呵护着,他是一个温暖的男孩子,心思细腻,绾绾只需要递一个眼神,他就知道她想要做什么。绾绾觉得自己应该付出些什么了,在宋广川跪在大学球场向她求婚后,她把自己给了他。绾绾觉得,这是她所能给的最好的东西了。

临近毕业的时候,宋广川家也开始准备婚房、婚车和婚礼了。绾绾的工作单位也定好了,是宋广川父亲帮着联系的,在他们当地最好的一所高中当老师。

绾绾在酒店出嫁,老家的亲戚都没有通知,两个大学室友来当的伴娘。洁白的婚纱,水晶皇冠,闪闪的细高跟,绾绾看着镜中的自己,觉得有一丝迷茫,这个婚礼,自己就像是一个参与者,而不是主角,每一样东西都是宋广川精心挑选的。宾客们坐了满满一堂,宋家的亲朋都觉得宋广川娶了一个知书达理的好姑娘,宋家父母看着这一对璧人觉得很满意,宋广川也觉得很幸福,绾绾觉得这就够了。

婚礼热热闹闹的结束了,婚房里,能说会道的大表嫂一边铺床撒花生桂圆,一边说着祝福的话“先拉褥子后拉被,两个新人在里睡;一把栗子,一把枣,养活孩子满地跑……”躺在婚床上,喝着宋广川端过来的温水,绾绾觉得这也许就是别人说的幸福吧。

刚开始上班,一切都还有些生疏。看着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大小伙子和姑娘,绾绾觉得有点吃力,但随着时间的深入,她觉得也就是一群心智还不沉稳的小屁孩儿,随便给两颗糖就乐呵得要命。

早起晚归,许多年轻教师都觉得苦,但绾绾并不觉得有什么辛苦。比起以前食不果腹的日子,被人遗忘的日子,初潮来了不知所措的日子……绾绾觉得现在的生活好了千百倍。学生越带越顺,成绩越来越好,各种荣誉也加身,绾绾也成了重点培养的对象。虽然忙碌得不行,但是她觉得充实,一停下来,心里就会空落落的。

宋广川只要不出差,下班都会来接绾绾,无论多晚都会等待,每次都不忘带些她爱吃的零嘴,或是周黑鸭、或是奶茶、或是什么新开的稀奇玩意儿,绾绾一时间也成了学校女教师们羡慕的对象。

如果绾绾没有遇见老杜,可能日子也就这么过下去了,岁月静好。

一响贪欢

两个本不会有交集的人,交汇了。

那天宋广川去省城出差,绾绾10点下了自习,突然来了兴致,买了一杯奶茶,绕着北门转圈圈。她在这里,遇见了搭讪并不高明的老杜。绾绾习惯叫他老杜,老杜并不老,只不过大了绾绾七八岁,但可能是由于在西北当过几年兵的缘故,皮肤黝黑,肌肉紧实,臂膀是使不完的力气。

那天的老杜坐在烧烤摊前,借着几分酒意,带着几丝痞气,对绾绾说:“美女,过来坐坐,看你转了几圈了。”

绾绾那天鬼使神差的,就上去了。

跟老杜一起的人,都开始起哄了。绾绾酒量不好,两瓶啤酒就要倒的人。那天,老杜拦着那群汉子,喝了很多酒。老杜学历不高,高中没毕业,一身匪气,被父亲送去部队锻炼了几年,回来在社区当着书记,上着闲班,赶上了拆迁,分了几套房和店铺,自己也承包了几个工地,三朋四友诸多,酒局不断,外面的女人也是不断的。

但是那天,老杜看着一身白色连衣裙,一头乌黑卷发的绾绾,不知怎么就挪不开眼睛了。比绾绾好看的、艳丽的女子他不是没见过、没有过,但唯独看到她,那抹落寞的神情,让他忍不住的动了心。

要说那样的晚上,不发生点什么,是说不过去的。借着七分的酒意,八分的胆子,绾绾跟着老杜走了,偌大的床上,绾绾双眼迷离。老杜不愧是花中的老手,轻易的就找到她的敏感点,她的耳垂、后背、胸部、大腿内侧,吸上去,丝丝麻麻的嗦痒,绾绾禁不住的颤抖。相比于宋广川在床上的那种呵护,老杜的那种力量、撞击、撕碎,让绾绾感受到一种穿透力,一种前所未有的被征服欲。也许这就是男人与女人最原始的冲劲,绾绾想。

洗完澡,绾绾穿好衣服回了家。她躺在床上,浑身颤抖,感觉那就是一个梦。微信里,老杜转了2万块钱过来,绾绾没有收,关机睡了。她倒不是清高,只是觉得这种事是自己愿意的,拿钱反而是没自尊的事情。也许老杜以为她是附近大学的学生吧,成熟男人总是愿意花点小钱买个心安,也买个长期床伴的。

绾绾不知道的是,后来老杜翻遍了她的朋友圈,知道她是一个老师,又是研究生的时候,内心是窃喜而又自卑的。学历不高的有钱的男人,睡了一个高学历、工作体面而又漂亮的女人,大体都会觉得自己是大赚了的。老杜甚至在想,这个女人,就是自己的终结者。他的妻子是人民医院的主治医师,打了几次胎才给自己生了个儿子的,虽然长得不算好看,但却是肯定没法舍弃的,能做的就是立即与那些莺莺燕燕们断了联系,该给钱的给钱,该帮忙的帮忙,总之先想着把自己的形象营造出来。

绾绾倒没想那么多,老杜发的信息,她不忙的时候就回复两句,忙过了也就不回了,老杜的约饭,她也没有去过,总觉着缺了点勇气。也许那个晚上,她花光了所有的勇气。只是偶尔想起那个夜晚,绾绾身体还是会止不住的颤抖,遇上了一个自己招架不住的男人啊。这种若即若离让老杜很受伤,从来都是自己选择搭理或者不搭理女人,如今自己舔着脸的上去,竟然是碰了一鼻子的冷灰。其实这也并不怪绾绾,感情这种事,她的确不擅长。

一壶煮酒

老杜想着,不能这么等下去,常年打牌让他懂得主动出击的回报比坐等的回报大得多,于是他没事就开着大奔在学校门口观望。终于有一天,他看见绾绾出来了,后边还跟着一些老师,他赌绾绾出于面子也会跟她走,于是他上前了。

绾绾那天穿了一袭浅咖色的风衣,清风卷起衣角,老杜瞬间连俏皮话都忘了如何说。绾绾一抬眼睛就看见了老杜,她对同事们说:“我表哥来接我了”,上了老杜的车。

谈女朋友总是有一个步骤的,吃饭、送礼、散步、聊天、开房……总是一步一步水到渠成的,如果一个男人一开始就直接拉着一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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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直奔酒店,总会让这个女人觉得自己是一个工具人,体验感不会那么丰富而有层次感。

吃什么饭,着实为难老杜,他是个粗人,平日里火锅配啤酒、中餐配白酒居多,想要风花雪月一点,为实不知道该选择什么,最后选了一家日料店,他觉着两个人吃饭,应该是吃那种氛围,坐在临江的位置,吹着看着光彩夺目的夜景,应该是不错的。绾绾没有意见,她觉得只要是食物,不管是哪种风格的,都应该有它的美感,所以人应该尝试多种国家的食物,酸甜苦辣辛都应该试试。

想象当中应该是没有什么可聊的,但是那天绾绾和老杜聊得很开心。老杜给绾绾讲他在大西北当兵,打野狼、偷喝酒、调戏小姑娘的故事;绾绾给老杜讲她大学里、工作上发生的趣事,他们都很耐心的听对方的诉说。老杜这次没有送钱,他自己也觉得俗气,挑了一个镯子,绾绾收了。老杜说他喝不惯这里的清酒,啤酒没有,开了一瓶红酒,绾绾倒不挑剔,都试了试,脸颊微微泛红。

绾绾的手很细长,老杜牵着只觉得滑滑的、嫩嫩的,生怕自己这双大粗手弄疼了她。喝了酒的绾绾一点不像平时的她,媚眼如丝,老杜坐在沙发上,看着她踢掉鞋子、脱掉外套、解开内衣……他觉得自己如果再不主动,就不像个男人了。

老杜浅浅的胡须呲在绾绾的下颚、胸前、毛发深处,让她忍不住的呻吟,老杜抬起绾绾的腰,欢愉的感觉从发丝传遍脚尖。深入浅出,老杜汗流浃背,叹息人这一辈子能够找到一个在身体上契合的人,委实是一件幸福的事。

老杜想不明白,为什么女人有时候很奇怪,上床一个样子,下床又是一个样子。在床上的绾绾像一朵娇艳欲滴的花魁娘子,情话都能说几句,但是下了床,穿上衣服,就像是一朵不让亵渎的傲雪梅花。说她冷冰冰,也不见得不食人间烟火,但总是走不进她的心。这样的绾绾,让老杜感觉到一种自卑,是一种用金钱也撑不起来的自卑。但是老杜,还是想要得到那颗心。

如果问绾绾怎么想,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喜欢跟老杜在一起的感觉,有无尽的快感,有十足的安全和包裹感,但是她也不可能抛弃宋广川,那是给了她一个家的人。有的人是白米饭,而有的人是麻辣火锅,白米饭缺不了,火锅又是隔一段时间不吃就会惦记的,人啊,真是纠结。所以有的人总是很贪心,白米饭配着火锅不好么,辣的时候吃一口米饭,没味的时候又尝一口火锅,人间绝配啊。

夜半花开

发生过的故事,总是会留下一些痕迹。宋广川和绾绾在性方面也谈不上不和谐,只是少了那份冲劲,但每周一次的频率还是有的。但自从绾绾和老杜在一起后,一周一次拉长到一月一次,绾绾借口身体不舒服为由、工作繁忙为由不断推脱。宋广川以为是自己的问题,每次都洗了一遍又一遍,甚至买了衣物消毒液。但是绾绾却连接吻都不愿意了。宋广川有些苦恼,只能加倍的对绾绾好。绾绾提了一嘴什么好吃,宋广川必定去寻来,做好端给她。

宋广川的这种好,让绾绾觉得很沉重,身体的不自觉抵抗,也让她很苦恼。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转眼绾绾和老杜就认识近一年了,冬月里绾绾的生日到了,老杜托人从边疆寻来一串成色很好的碧玺,花了三十万,他希望自己喜欢的女人戴着自己送的东西。老杜其实算不上特大方的人,他的每一分钱都是从工地上晒着太阳守回来的,但是给绾绾花,他乐意。

绾绾不知道自己是把县城的一栋房子戴在手上,老杜说几千块钱戴着玩儿。生日的时候,宋广川请了亲戚朋友们给绾绾热闹热闹。席间绾绾的那串碧玺露了出来,宋广川的大姑家在省城做生意,身上也常爱戴一些珠宝玉石,看到绾绾的碧玺,惊呼“这可是好东西啊!广川送的么?”赶紧着讨要去欣赏欣赏。绾绾满脸尴尬,说这不值钱的,戴着玩儿。宋广川大姑说:“这可不是有钱就能买的,就算买也是六位数去了,绾绾有福气呀。”绾绾愣住了,忙讨回去了,藏着手腕里再没露出来。

回到家里,宋广川问绾绾手串啥时候买的,自己怎么没见过。绾绾说是上次跟同事去省城学习,一起逛珠宝店的时候买的,大姑肯定看走眼了,这东西怎么可能值几十万。绾绾的话,宋广川自然信的。但是这一年绾绾经常都不回家吃晚饭,还是让他心里有些忐忑。

绾绾养在阳台的那盆向日葵开花了,有一片花瓣娇羞的耷拉在花盘上,黄灿灿的,煞是喜庆。

老杜有时候谈项目户带绾绾去。有一次老杜宴请省城过来的一个老总,谈修路分包的事儿。绾绾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裙,黑色的细高跟,整个人像一个夜间的精灵。那个老总席间止不住的盯着绾绾看,饭后在ktv的包间里,老总把手摸到了绾绾的腰间,绾绾顿时觉得自己怎么像陪酒的小姐了,身子赶紧侧开。老杜看见了,瞬间变了脸色。声色场合里,叫着妹妹们陪酒,脱内衣随便摸是常态的,他有些后悔把绾绾带过来了,但他又觉得自己是在证明一种真心,证明自己不需要点陪酒妹。但带了绾绾来,让她受到这样的轻视,却是他不愿意的。

老杜把绾绾拉进怀里,眼神有些狠厉,附耳说道:“他要敢在碰你一下,这买卖我就不做了。想回了没?”绾绾懂得老杜的不容易,她说等唱完再回吧。散场后,老杜带着绾绾去了鲜蚝店,弄了点烧烤给她填肚子。吃完了,送绾绾回了家。

椰香阵阵

4月的天气,不冷不热,宋广川要去培训一个月,恋恋不舍的嘱咐了绾绾许多,提着行李走了。

老杜听说宋广川走了,迫不及待的安排了去厦门的行程,因为绾绾曾说鼓浪屿的钢琴声伴随着海风肯定特别动听。绾绾选了个周五出发,老杜换了一辆舒适度高一些的英菲尼迪,带着绾绾去了重庆坐飞机,还邀请了他的战友何桃,车停在江北机场,两个小时不到就吹到了带着丝丝咸味和椰香的海风。

老杜和绾绾牵着手,漫步在这座钢琴之岛。鼓浪屿就是一个小岛,并不大,但很别致,随处可见欧洲古典建筑。钢琴博物馆里,一百多架古典钢琴此起彼伏,但却一点不觉得嘈杂,绾绾觉得,仿若来到另一个世界。

黄昏时分,老杜带着绾绾,战友带着他的女朋友,来到鼓浪屿的海鲜市场,购买各种鲜活的海鲜,请了师傅加工。酒足饭饱,坐在酒店的躺椅上吹着海风,甚是惬意。绾绾看着酒店名字,觉得很有意思,叫做“那岛那海”。

晚上的活动总是很丰富的。老杜喝了酒,持久度特别长,绾绾连连求饶,姿势花样换了无数个,终于一泻千里,绾绾瘫软在床上,半晌才爬起来清洗。

老杜喜欢跑一跑,这是在部队的时候养成的习惯。清晨,他把绾绾拉起来,给她买了一早刚摘的树莓,让她在海边踩沙子,他则跑溜起来。看着老杜的背影越来越远,绾绾感觉到一种岁月静好。

跑完步,老杜牵着绾绾往回走,他的战友还没起来,绾绾回房洗漱了。等绾绾出来,看见的是跟何桃一起来的女孩子提着行李箱要返回,绾绾很诧异,不是刚到么,她望了望老杜。老杜锤了战友一拳,待女孩子走了才说道:“何狗子能干哟,耍三四天还要换两个,另一个马上下飞机了,这个妹得赶紧送回去。”绾绾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战友,只见何桃呵呵一笑,“这个不好玩”,紧接着登船去接另一个女孩子了。

老杜搂着绾绾的肩膀调侃着说:“我才不是他那样的人呢,他是待部队待太久饥荒得厉害,一年休一个月,要一个月干一年的活儿。”

下午的时光老杜陪着绾绾在岛上吹风,看海,在小巷子里转悠,他给绾绾拍了很多照片。晚上绾绾见到了另一个女孩,叫阿月,看起来比之前那个成熟很多,画着浓浓的睫毛和眼线。

晚上吃完饭,找了个地方喝酒。喝到酣畅的时候,阿月端起满杯敬绾绾,老杜醉眼迷离的说“我家绾绾喝不了这么多了,我代她喝。”阿月不允,缠着要绾绾喝。绾绾端着酒杯又被老杜拦着,一推一拦间老杜突然来了气,放了杯子拉着绾绾吹风去了。

第二天,绾绾找了个洗头发的地方,刚洗完,发现也阿月来了。绾绾感到很抱歉,把单一起买了就走了。过了半小时,阿月上来,敲门送了两杯奶茶,事儿就过了,大家还是和和气气的,收拾了行李,准备登船上岸。

入住了厦门大学附近的民宿,一行人去了卖特产的地方转悠。老杜记得绾绾喜欢吃甜食,买了很多黄远堂凤梨酥和椰子糕,让快递寄回去。

单反里头,全是老杜给绾绾拍的照片,还有绾绾和老杜的合照。下飞机的时候,绾绾把相机清空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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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温暖的人也拯救不了一个没有爱、不会爱、生性凉薄的人。

不知道几点了,满身酒气的李光年回来了,他看着小床上熟睡的女儿,心里思念着亡妻和爱子,这些年,他就靠着酒精麻醉自己。平日里趁着赶集骑摩的载客,一趟收个三五块,一个月有个三两百块钱,还好绾绾开支也少,倒还把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

铃声响起,绾绾抱着英语老师批改后的作业本,走进了教室,后边紧跟着进来的是提着录音机的帅气老师。绾绾很喜欢英语课,成绩也挺好,不仅是班长,还是英语课代表,能够为老师做一点事情,她感到很自豪。由于个子高,她一直坐的倒数第二排。坐她后边的男生们总是喜欢跟她打趣,可她不喜欢,她喜欢的是那个高高冷冷的人。那时候还小,绾绾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后来才知道,喜欢与不喜欢之间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也许今天喜欢,明天也就不喜欢了。

有一个男生很是执着,他叫宋广川,不知道是缺心眼比较迟钝,还是确实太过喜欢绾绾,始终如一的守着。别的男生追追没有下文就撤了,虽然不同学院,但他却执着,每天跟着一起上下自习,一起吃饭,俨然一副男朋友做派。得知绾绾要考研究生,他说“我毕业就上班,供你读研!”他说得坚定,但绾绾听来幼稚,她大部分时候都是靠着自己,什么时候需要别人来养着了,但是听来也是感动,也默认了他在自己身边。

大学四年,奖学金拿到手软,加上各种零工,绾绾实现了自给自足,并顺利考上了研究生,一切似乎都在变得明亮起来。还有两个月就毕业,但是老家的一个电话让绾绾措手不及,爸爸过世了。

“这是,真的,你们没骗我?”绾绾在电话这头问道。

生火做饭,不知道爸爸今晚回不回来,但饭还是要吃的。菜依然是南瓜,自从跟着村里的奶奶们学会了种菜,家里菜是不愁了。这个炎热的季节,南瓜、豇豆、茄子管够的。绾绾煮了一锅南瓜稀饭,配着泡菜吃起来,锅里,是给爸爸留的饭。如果爸爸不吃,她就留着当早饭。

野菊花开

世界真是可笑,还总是有人幻想着拯救他人,也总是有人幻想着被拯救。

绾绾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和一个认识不到8小时的男人上床,而且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欢愉,并在那条欢愉之路上越走越远。

你想去拯救一个人么?如果你不了解她的过去,你如何拯救?

洪水袭来

记忆当中,总是有一个裸体的女人,披着瀑布一样的乌黑长发,面色雪白,躺在一块木门板上,旁边,还有一对双胞胎男孩,也静静的躺着,身上还挂着污泥。那是1994年的夏天,峡谷里的小村庄发生了泥石流,半夜,漫天的泥沙混着石头、污水、草木一起涌来,男人慌忙抱起身边的小女儿往外冲,女人去捞儿子,还没来得及跨过门槛,就被掩埋在里面了。

大学的生活,除了生活费紧张些,但颜色多起来了,图书馆里的知识海洋,食堂里的多样食物,各种特色的群团,让人眼花缭乱。绾绾也从那个干瘪的女孩一下明媚起来,跟母亲一样乌黑油亮的头发总是让同寝室的姑娘们羡慕不已,虽然不施粉黛,单凭那白里透红的肤色和会说话的眼睛,已经登上了院里的美女排行榜。

眼里的光,总是容易吸引人。院里院外的追求者逐渐多起来,也许大学的一个意义,就是让一群自由的人追寻自由的爱。对于一个长期失爱的人来说,总是会很容易的接受一个人,拥抱那个温暖的怀抱。绾绾因而显得格格不入,看着那些追求者,那些深情款款的短信,她流露出的不是欣喜、不是高傲、更不是践踏,而是一种感恩,甚至是一种怜悯。这让追求者甚是受不住,他们宁愿是一种恶狠狠的拒绝,这好让他们把这场未曾开始的失败的恋爱怪罪在一个被追求的女子身上,也不愿意她以一种柔和的、清冷的目光投向他们。这个衣着朴素,不施粉黛的女生,柔和的目光里那么多的坚定,看似经历了许许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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