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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 作者:铃舟
  • 类型:浪漫青春
  • 更新时间:2023-09-21 20:49:42
  • 章节字数:8756字

她虽然眼盲,但手巧,能做提取液的手串签子当然也不在话下。裴羽绛走的时候还剩一些没有弄好,余织宛就接过来继续做,签子在手中如流水般过去,在清理里脊肉串时,忽然就听见了一阵窸窣动静。

河水的附近是一座公园,有公厕有草坪,设施齐全。余织宛看不见,但能听见似乎有狗的呼哧呼哧喘息声。

现在烧烤还没烤起来,没有食物的香气,按理说是不会吸引狗过来的,而且从脚步声能判断出这狗应该体型不小,听着那呼呼喘气声,余织宛脑海中立马勾勒出一条吐着鲜红舌头的大型犬的形象。

余织宛行动不便,就坐在原地等她。

大狗扑了个空,气势汹汹地再次朝她冲刺过来。

余织宛这次没躲,而是抬起手中棍子,计算着角度,默不吭声地等待着。等到凌厉的爪子要落在身上时,瞅准狗嘴热气呼出来的那一处,狠狠地把棍子横着捣了过去。

“你想吃什么食材?我叫外卖先送过来。”

最终两人点了一些金针菇、豆蔻、茄子、土豆片之类的烧烤必备食材,是切好了的那种,又买了速冻鸡柳和里脊肉,买得不多,正好是两人份能吃完,防止浪费。

过了一会,余织宛哭累了,起身,脸上水痕、压痕乱七八糟的,抬手随意糊了一下,想到自己刚刚的表现,有点不好意思地岔开了话题:

“肚子饿了没?我们去吃饭吧?”

她这一下用了很大的力气,大狗一个踉跄,竟是与余织宛僵持住。余织宛角度卡的精妙又危险,只差一点就没卡住,要是任由犬牙落下来,打狂犬疫苗只是小事,一个手无寸铁的盲人很可能会被这只硕大的犬只咬断手臂!

余织宛双手颤抖,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汗水顺着胳膊一点点滑下,从指缝溢出。

裴羽绛出来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那处是她寻找的不会有车经过,甚至也没什么行人会来跑步的安全地带,但余织宛竟是在与一条大狼狗争斗,额发被汗水濡湿,双臂不断发颤,显然是坚持不了多久了。

狼狗并不是闻着肉香过来,皮毛油光水滑很干净,看着也不像是野狗。而且在人类没有主动招惹的情况下,狼狗看着凶猛,其实也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

裴羽绛边往那边冲刺边仔细观察,果真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夹克戴着墨镜的青年,鬼鬼祟祟躲在树丛后面等待。

这个时候路边没多少人,有小孩看见狼狗扑咬人的一幕被吓哭了,家长连忙把人给抱走,没多管闲事。

裴羽绛没有第一时间去帮余织宛,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冲刺到了那青年的身边,不等他反应过来,一个擒拿术把人给压在了粗糙的树皮上。

“呜呜呜!”

青年根本没反应过来身后有人,剧烈挣扎,但不及裴羽绛。他本能的呼救声让狼狗听见了,原本还气势汹汹扑咬余织宛的狼狗脚底踩了火炭似的,连忙丢下余织宛回来救援主人。

裴羽绛一记肘击把人敲晕扔在地上,同时在狼狗龇牙咧嘴冲上来时揪住了它的颈皮,朝余织宛大喊一声:

“报警!”

余织宛用的是盲人手机,能触碰到按键,在腾出手的时候就已经在掏手机准备了。

**

计划好的烧烤没能吃成,烟花也没能看,两个人空着肚子在警察局做笔录做了足足两个多小时。

宁乡的警察倒也还算负责,对他们把细节问的清楚,没有草草带过去,因为是两个外地人就敷衍,还查了当时的监控来确认。

余织宛虽然是翼城人,但生得俏丽,虽然不是南方女子那种小家碧玉的秀美,却很耐看,是个挑不出什么毛病来的Omega。

一个娇弱的Omega在路上莫名其妙差点被狗咬,这已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警察严肃地盘问了那个纵狗咬人还在看热闹

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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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眼见着抵赖不过,就只能硬着头皮强调一句:

“我就是故意的。”

“我就看她是个瞎子,想用狗去吓唬吓唬她,我现在知道错了,下次遛狗肯定栓绳。”

警察问他原因,他就一直在说这句话,认定了自己纵狗伤人的原因单纯就是想要吓唬余织宛,满足自己的恶趣味,谁知自家狗会真的咬她,虽然没咬到,还被敲了几棍子。

但裴羽绛却本能觉得他在撒谎。

青年的表情有些紧张,眼神躲闪,而且余织宛与他无冤无仇,路上不止一个人,余织宛那双眼清澈漂亮,做事的时候手法也熟练,他又是怎么能看出来余织宛是个瞎子?

说看着余织宛是个失去了双腿的残疾人,才会故意来吓唬她都比这个有可信度。

只是她没有证据,也没法光凭自己的猜测就让警察把人给抓起来。

她们出门晚,又折腾了那么久,从警察局出来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宁乡虽然在南方,但十一月的夜晚天气还是偏凉的,外面更深露重,警察局里开着空调,一出来风往上飕飕地刮,席卷带走身上的热气。

花城四处可见的繁花在路灯的刺目光线下也映照得失去了色泽般,颜色从鲜艳到被衬得寡淡黯然。

这个时间点在除了大都市以外的地方都比较难打车了,裴羽绛在APP上叫车,在风中等了好几分钟也没来,她自己吹风倒是不怕,但怕余织宛吹感冒了,只得道:

“我推着你回去怎么样?”

从警察局回到她们的民宿大概得有好几里路,对于裴羽绛来说,这么点路跑都能跑回去。余织宛用的轮椅,但走得慢,就不如她赶紧推着余织宛走。

而且明天就是余织宛的生日,要是不快一点,她们就得在大马路上过生日了。

余织宛把衣服裹紧,她出来的时候穿得多,倒也不算很冷。坐在轮椅上的Omega刚刚在警察局内很沉默,基本上是警察问一句她答一句,从始至终都没对那人产生强烈质疑,倒是现在,在寒风中扬起了脑袋,她仰着脸对裴羽绛,问:

“你冷吗?”

“不冷。”

“那你困吗?”

“不困。”

裴羽绛不算是夜猫子,但多睡一点少睡一点都一样,反正都是准点起来跑步晨练。Omega的脸颊在路灯下显得又软又白,尤其是仰着头来看她的时候,那张脸看着就很好捏的样子,让人有想要上去掐一把的冲动。

余织宛:“那我们慢慢走,你不用推着我,我们慢慢回去好不好?你累了就踩我轮椅踏板上,我们晃悠回去。”

裴羽绛听她说话时也不由裹紧了身上的衣服,怀疑自己是不是抗冻能力下降了,居然在宁乡这种城市穿风衣会觉得身上冷飕飕的。

但余织宛是寿星,说什么她当然都是会满足赞同的,更况且这也不算什么过分的要求。

现在外面还挺冷的,裴羽绛只觉得出了警察局就有点冻

得慌,起初还以为是自己抗冻能力下降,又不理解余织宛为什么大晚上要在外逗留,可慢慢就品出味来。

宁乡居然下雪了。

这一次,天气预报没有准,老天爷跟这座南方城市开了个玩笑,从北方过来的风带领着冷空气长驱直入,没有再给予它特殊的优待。

但南方的雪是湿而柔的,不像北方的大雪纷飞如鹅毛,细软的雪花不是一粒粒分明,而像是雨水一样在空中化开,在路灯底下纠缠着纷飞起舞。

几粒雪花落到余织宛头顶,立马就化成水珠顺着女人的饱满山根往下落。余织宛呼吸间浸满了冷气,但这样的冷气并非是北方那样呛人,十一月的寒风还不是那样凛冽,再加上宁乡独有的湿润温和气候,夹着雪的风也变成了温柔刀刃,拍在脸上细细绵绵。

Omega如雪般温柔的嗓音从后方传来,余织宛坐着轮椅,走在裴羽绛开过的道上:

“你不是想看烟花吗?烟花看不了,就看看南方的雪吧。”

“替我看看南方的雪好看吗?”

“好看,就是那么好的日子遇到个傻逼,真糟心。”

裴羽绛一呼一吸间,鼻翼两侧都染上湿润雪粒,她裹紧衣服,没有提起刚刚那个人的异常,没有再问自己关于余织宛的那些好奇问题。

在细密风雪里她抬起手腕,看向渐渐要指向十二点的手表。长分针还在滴答缓慢向前推动,凉冰冰的雪落在她唇瓣上化开成了水,裴羽绛忽然想到,在一些里,两位主角都是喜欢在一些特殊时刻接吻的。

或是生日,或是初雪,一切让她们高兴的特殊时间都能用接吻来纪念。裴羽绛看到这些情节一般会快速掠过,完全不懂那些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缠绵腻歪,怕不是作者在水字数,接吻都能想出八百个理由来。

“余织宛,生日快乐。”

指针来到了十二点整,裴羽绛回过头来对她璀然一笑,知道余织宛看不见,语气也被笑意感染。虽然现在没有蛋糕,但对着宁乡难得一见的雪景许愿似乎也很浪漫,裴羽绛不想承认自己是个浪漫绝缘体,就问她:

“你有什么愿望吗?”

余织宛停下轮椅:

“没有愿望,但我有两件事想跟你说。”

裴羽绛问:“什么?”

“我手冷了。”

裴羽绛搓了搓手,迅速摩擦生热,站到她身后去,把Omega的双手攥住,塞进余织宛的口袋,自己倾身下去贴在轮椅上,改变方位,变成了在后面推着她走。

余织宛就再次动了起来。

她似乎对裴羽绛的突然懂事很满意,唇角不自觉弯起,呼出的热流融化了耳鬓的冷雪:

“第二件事,叫全名太生分了,在公司以外的地方我们换个称呼行不行?”!

余织宛深吸一口气,展开双臂,尝试着抱住了裴羽绛的肩膀。

宁乡是花城也是水乡,水网纵横交错,翼城虽然不缺水,但跟南方水乡城市还是有区别的。

一弯水流潺潺而淌,两旁的路灯映射出朦胧光线,随着波光荡漾在河面上。河边来来往往的人不多,摆烧烤的就更少,裴羽绛摆好了烧烤架,正在把切好了的菜串起来,打算去附近先接点水来等着,防止待会火烧起来太大。

厉破空声响起,那狗竟是朝她的方向扑了过来!

“哐!”

轮椅转动迅疾,速度远远超出了寻常人的反应能力。余织宛除了视觉以外,听觉嗅觉都非常敏锐,在听到异响的刹那立马做出反应,轮椅向后退却,避开了那只狗的扑咬。

裴羽绛又点了两小份凉菜过来,收拾好以后,把小型自动烧烤架装上小推车,跟余织宛一起出去了。

她话题岔的很生硬,明显能看出来觉得刚才有些丢脸,裴羽绛当然就没有哪壶不开提哪壶,而是顺其自然地问了句:

女人的肩膀不宽也不窄,裴羽绛不是骨架很大的类型,身材很匀称,不瘦弱也不强壮,肌肉线条是维持很漂亮的那种。余织宛抱她抱得也不费力,把头埋在裴羽绛的肩膀上,任由泪水啪嗒啪嗒落下,濡湿了衣料。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放肆地哭过,尤其还是在别人面前。

裴羽绛说这话时很认真,没有丝毫亵渎或是玩笑的情绪,能听得出来很纯粹是想要安抚她。

但余织宛哭起来并不是大声嚎啕或是梨花带雨,而是沉默着,像只受伤了的小兽似的压低自己的嗓音,尽量让动静都变得很模糊,抽噎着自己慢慢消化情绪。

她哭得一耸一耸,裴羽绛没安慰也没催促,只是大方地借出了自己的肩膀,任由余织宛靠着自己的身上。

余织宛立马放下了手中的里脊肉串,弯腰顺着记忆捡起不久前裴羽绛丢在地上的柴火棍。

她不怕狗,但怕疯狗,这种小城市里遛狗不栓绳的人也不是没有。余织宛寻思着主人可能就在附近,刚想出声喊,一道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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