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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趋同性2

  • 作者:(美) 凯文·凯利
  • 类型:穿越重生
  • 更新时间:2021-07-04 14:39:58
  • 章节字数:10330字

爱因斯坦这样的伟大天才持有什么观点?他不是反驳了必然性概念吗?通常认为,1905年爱因斯坦公之于世的关于宇宙本质的极富创造力的思想远远超出普通人的理解范围,远远领先他的时代。如果他没有来到人世,也许直到一个世纪后的今天,世界也不会产生他所提出的相对论。毋庸置疑,爱因斯坦是独一无二的天才。可是一如既往,其他人也在致力于研究同样的难题。研究光波的理论物理学家亨德里克·洛伦兹(HendrikLorentz)1905年提出一种时空的数学结构,正是爱因斯坦发表相对论的同一年。1904年法国数学家亨利·庞加莱(HenryPoincare)指出,不同体系中的观察者用钟表“记录的是我们所谓的当地时间”,并且“由于相对性原理,观察者无法知道他处于静止还是绝对运动中”。191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威廉·维恩(WilhelmWien)向瑞典委员会建议,洛伦兹和爱因斯坦应共同获得1912年的诺贝尔奖,以表彰他们对狭义相对论的研究工作。他告诉委员会:“洛伦兹应当被视为建立狭义相对论数学模型的第一人,而爱因斯坦成功地将其浓缩为简单原理。因此人们应该认为两位研究者的成就旗鼓相当。”(但那一年两人都没有获奖。)不过,按照沃尔特·艾萨克森——创作过一部关于爱因斯坦理念的优秀传记《爱因斯坦:他的生命和宇宙》(Einstein:HisLifeandUniverse)——的说法,“甚至在洛伦兹和庞加莱阅读了爱因斯坦的论文之后,也从未实现爱因斯坦那样的飞跃”。爱因斯坦的特殊天赋应用在相对论领域,产生了难以想象的深刻见解,艾萨克森对此表示敬佩,但他承认:“其他人也能创建这一理论,只是至少10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是做不到的。”因此人类最伟大的偶像级天才能够超越必然性,也许超出了10年。对于其他人,必然性仍然按时发生作用。

技术元素的轨道在某些领域更加稳定。根据数据,西蒙顿写道:“数学的必然性比物理学明显,最明显的是技术尝试。”出现在歌曲、写作、媒体等领域的艺术创新是个性化创造力的源泉,似乎与必然性针锋相对,但也不能完全跨越命运之河。

解读表7-1的另一种思路是意识到理念开始是抽象的,在以后的时间里越来越具体。一般概念在渐渐具体化的同时,必然性在降低,越来越受到制约,也越来越符合人类意愿。只有发明或发现的观念本质是必然的。这个本质(椅子的“椅子通性”)如何在现实中展现(胶合板制成,或者加上圆形靠背),具体细节可能变化多端,这有赖于发明者手边的现有资源。新观念越抽象,通用性和同步性越强(数万人共同参与)。当它逐步经过若干阶段的具体化,成为非常特殊的物质形态时,共同参与的人越来越少,可预测性越来越低。没有人可以预测首个适合销售的灯泡或晶体管芯片的最终设计方案,尽管它的概念是必然的。www.zcwok.com 传奇小说网

内森·麦沃尔德(NathanMyhrvold)是一位博学之士,也是多产的发明家,过去在微软指导快速研究,但他想在数字技术之外的领域——如外科手术、冶金学或考古学——加快创新步伐,在这些领域,所谓的创新经常是重复已有的思想。麦沃尔德聘用了由高智商创新者组成的跨学科小组,围坐在一起,畅想可申请专利的理念。这些集思广益的短期内收集的点子每年将产生1000个专利。2009年4月,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Gladwell)在《纽约客》杂志上简要介绍了麦沃尔德的公司,他的观点是,这家公司找来一批天才不是为了发明伟大的新事物。一旦某个理念向外传播,就会不可避免地表现为多种形式,只需要足够数量的富有创造力的聪明人开始捕捉这些形式。自然,还需要大量专利律师为批量生产的思想申请专利。格拉德威尔评论道:“天才不是真知灼见的唯一来源,他只是一个高效率的来源。”

格拉德威尔从未抽出时间询问麦沃尔德,他的实验室发明有多少被证明是其他人也想到的,于是我问麦沃尔德,他回答:“哦,就我们所知的,大约20%。我们只为1/3的想法递交了专利申请。”

白炽电灯经历了多次发明、重复发明、联合发明,甚至“首次发明”。在《爱迪生的电灯:一项发明的历史》(Edison’sElectricLight:BiographyofanInvention)一书中,罗伯特·弗里德尔(RobertFriedel)、保罗·伊斯雷尔(PaulIsrael)和伯纳德·芬恩(BernardFinn)列举了爱迪生之前的23位白炽灯发明家。我们说爱迪生正好是电灯最后的“首位”发明人,这样也许更公平。这23种灯泡(在其发明者看来都是原创发明)表现“电灯泡”这一抽象概念的具体形式五花八门。不同的发明者采用了不同外形的灯丝、不同的电线材料、不同的电量、不同的底座方案。可是他们不约而同地以一种典型设计为蓝本。我们可以认为这些样机是23种尝试,用以表现具有必然性的灯泡的一般概念。

不少科学家和发明家,以及很多边缘科学,受到科技进步是必然的这一理念的打击。这个理念用错了地方,因为它与一种广泛传播、影响深远的观念发生矛盾:人类选择权是人性的核心,对可持续文明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承认任何事物都是“必然的”就像逃避我们无法企及的不可见的非人类力量,在它面前举手投降。如果这样错误的认知占据我们的思想,将削弱我们的意志,使我们放弃创造自己命运的责任感。

迄今为止,无处不在的发明同步性最强有力的证据是科学家自己的印象。大多数科学家认为被其他从事相同研究的人抢先发表成果是不幸的令人痛苦的常事。1974年,社会学家瓦伦·哈格斯特伦(WarrenHagstrom)访问了1718位美国学者,询问是否曾经遇到过自己的研究被其他人抢先开展或者取得成果的情况。他发现46%的人相信,他们的研究工作有“1次或2次”被别人先行一步,16%的人声称遇到过3次以上被他人抢先的情况。另一位社会学家杰里·加斯顿(JerryGaston)调研了203位硕果累累的英国物理学家,得出相似的结果:38%声称有1次被他人抢先,有26%超过1次。

丹尼·希利斯,另一位博学之士和多产发明家,是创新原型商店“应用思维”的共同创始人,这也是一个点子工厂。也许你会从名字上猜测,他们雇用聪明人开展发明创造。企业的宣传词是“大主意小公司”。和麦沃尔德的知识风险公司一样,他们在交叉学科领域创造大量理念:生物工程、玩具、计算机视觉、游乐车、军事控制室、癌症诊断和绘图工具。有些理念以原版专利的形式出售,其他则扩展为机器实物和操作软件。我问希利斯:“你们的点子中各有百分之多少是后来发现有人先于你们想到、与你们同时想到甚至在你们之后想到的?”希利斯用了一个比喻作为回答:把同步性倾向比做漏斗。他说:“也许有数以万计的人同时想到同一发明的可能性,但10人当中不到1人会设想如何实现。在那些思考过怎样实现的人中,只有1/10真正详细考虑实际细节和具体方案。而在这批人中,又只有1/10将构思付诸行动并长期坚持。最终,怀有相同想法的数万人当中通常只有1人使这项发明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在我们的实验室,我们按照预期的比例开展上述所有层次的探索。”换句话说,在概念阶段,同步性无处不在、不可避免,你的聪明点子会有很多共同渊源。每提高一个层次,共同渊源就会减少。当你努力将一个主意引入市场时,也许会感到形单影只,但你不过是由其他拥有同一想法者构建的大金字塔的塔尖(见表7-1)。

任何理智的人看到这样的金字塔,都会说灯泡投入使用的可能性为100%,尽管爱迪生成为发明人的概率仅为1/10000。希利斯还指出另一个后果:具体操作过程的每个阶段可以招募新人,从事后期艰苦工作的人也许不包括最早的理念先锋。考虑到人数减少幅度之大,这些数字表明,这样的可能性不大:将该发明投入应用的第一人也是持有该想法的第一人。

如果相似发明很常见,那么甚至麦沃尔德建造专利工厂的绝妙主意也应该同时有其他人想到。当然有。在知识风险公司成立之前的几年时间里,互联网企业家杰伊·沃克(JeyWalker)创建了沃克数字实验室。沃克因发明“价格线”而闻名,这是一套用于预订酒店和飞机航班的“客户自主定价”系统。在自己的发明实验室里,沃克建立起制度化流程,由聪明的专家组成的跨学科小组按照这个流程围坐苦思未来20年左右——专利期限——能产生价值的创意。他们从想出的点子里挑选了数千个,再精选出最后要申请专利的。有多少创意因为他们或专利局发现已被他人“先占”(法律术语,意为“抢先申请”)而被放弃?“与领域有关,”沃克说,“如果是正在产生大量创新的相当活跃的领域,例如电子商务,并且准备申请专利的创意属于‘工具’类,那么它有100%的可能性被考虑过。我们发现专利局把大约2/3的有争议专利判为‘先占’专利,驳回申请。其他领域,例如游戏发明,大约1/3因为存在现有技术或其他发明人而受阻。可是如果该项发明是复杂系统,属于罕见领域,同类发明不会有很多。瞧,大多数发明是时间问题……何时,而非是否。”

还有人认为,如果科技的确具有必然性,那么我们只有虚幻的选择权,我们应该粉碎所有科技,摆脱魔咒的困扰。后面我将论述这些主要的忧虑,但现在将就这一持久的信念探讨一种奇怪的现象。虽然很多人宣称,他们相信科技宿命论的理念是错误的(无论就这个词汇的何种意义来说),可他们的行为表现得并不一致。不管他们如何理性地看待必然性,经验告诉我,所有发明家和创新家都表现得似乎他们自己的发明和发现马上就要被别人捷足先登。我所知的每一位创新家、发明家和发现者都抢在别人前面匆忙推广他们的理念,或者心急如焚地先于竞争对手申请专利,或者在同类事物出现之前急忙完成自己的杰作。过去的200年里,是否曾经有一位发明家感觉到没有其他人会抢走他的灵感(而且他的感觉没错)?

科学家重点关注前人的研究工作和恰当的荣誉,与之不同,发明家往往未经系统研究过去的成果就勇往直前。这意味着在专利局看来,重复发明是常有的事。发明家申请专利时,需要引证此前的相关发明。被调查的发明家有1/3宣称在进行发明时不知道此前有人申请了相关专利。直到准备申请书时,需要填写“现有技术”,他们才去了解竞争性专利。更让人吃惊的是,1/3的人声称在调研人员告知之前,不清楚自己的申请书中列举了哪些已有发明。(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专利引证可能是发明人的专利律师甚至专利局审查员完成的。)专利法学者马克·莱姆利(MarkLemley)评论道,在专利法领域,“相当一部分优先权纠纷涉及近似同步发明”。布兰迪斯大学的亚当·杰夫(AdamJaffe)开展过一项关于近似同步发明优先权纠纷的研究,结果显示45%的案例中,当事双方都可以证明在相差不到6个月时间内研制出该发明的“工作样机”,70%的案例中相差时间不超过1年。杰夫写道:“这些结果为下面这一观点提供了支持,即同步或近似同步发明是创新的固定特征。”

这些同步发明中隐藏着必然性的气息。当基础技术的必备网络建立起来时,毗邻的新技术似乎在同一时刻就产生了。如果甲发明家没有研制出来,乙发明家将会成功。不过各项技术将依照合理的顺序出现。

而且,一旦某项发现被公之于众,并进入广为人知的知识殿堂,此后所有得出同一结果的研究将被视为对最初成果的进一步证明——不管获得该结果的实际过程是怎样的。一个世纪前,通信的问题在于速度慢,莫斯科或日本的研究者也许几十年后才得知英国人的发明。今天的问题则是数量太多。这么多领域这么快速地出现这么多的已发表成果,以至于人们很容易忘记哪些发明已经存在。总是有重复发明独立产生,有时几个世纪后出现,纯粹是由于无知。可是因为这些翻版的独立性难以证实,因此只被当做原版的支持者,但不能作为必然性的证据。

这并不是说,具有乳白色完美外表的iPod是必然性发明。我们可以认为,麦克风、激光、晶体管、蒸汽轮机和水车的发明以及氧气、DNA和布尔逻辑的发现在它们出现的大致年代都是必然件。然而,麦克风的具体样式和精确电路、激光的特殊产生方法、晶体管的特殊材料、蒸汽轮机的尺寸、化学方程式的专用符号,诸如此类的任何发明的具体表现形式,都不是必然的。确切地说,因为发明者的个性、手边的原材料、文化或社会背景、财力支持和运气的影响,这些表现形式变化幅度相当大。安装在椭圆形真空灯泡内的一卷钨丝产生的光不具备必然性,但是白炽电灯泡是必然物。

白炽电灯泡的一般概念可以从所有具体细节中抽象出来,这些细节——电压、钨丝强度、灯泡类型——可以有所变化,但产生的结果是一样的,本例中,结果是电带来的光明。这个一般概念与生物的典型形态相似,而概念的具体物质形式更像物种。典型形态由技术元素的发展轨迹决定,而物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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